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沈北新区防疫指挥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举措,确保全校师生度过健康平安的假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部门)要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讲政治、顾大局,强责任、重担当,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内传播,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强化师生健康管理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修订版)》,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管理,及时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态和行动轨迹,做到“人数清、位置清、管控情况清”,非必要不得前往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所在城市。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加强校内聚集性活动管理,各单位(部门)不得以聚会、茶话会等形式举办元旦、春节庆祝活动或其他大型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对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须经党政办公室上报属地疫情防控管理部门审批,对仅有校内师生参加的活动(50人及以上)须经党政办公室审批备案。
三、加强师生出行管理
(一)教职工出行管理。全体教职员工坚持“非必要不离沈”原则,倡导教职员工原地过节过年,如确需离沈出行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销假制度。
(1)离沈省内出行的学校中层干部须经本单位联系点领导批准,并向人事处备案。
(2)离沈省外出行的学校中层干部正职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并向人事处备案。离沈省外出行的学校中层干部副职须经本单位联系点领导批准,并向人事处备案。
(3)各单位(部门)教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离沈出行的须经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向人事处备案。
(4)后勤工作处的临时聘用人员、后勤集团的临时聘用人员和生活区人员离沈出行的须经后勤工作处审批并备案。
离沈教职员工返沈后须第一时间向本单位及所在社区报备。如需入校,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学生出行管理。倡导全体学生原地“过节过年”,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报备,学生的流动要严格按照学生处、研究生院及国际交流合作处的有关要求履行程序。
四、执行校园封闭管理
加强校园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停止校外人员入校审批。确需入校的,坚持“谁邀请、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凡有沈阳市以外地区旅居史的校外人员均须持入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信息登记(邀约系统),身份核验,入校审批,健康码、行程码核查和体温检测后方可入校。
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校园封闭管理期间,要确保校内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供应有序、价格稳定。对假期留校师生,尤其是留学生要为其提供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保障。要做好重点场所的日常消毒消杀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要做好已离校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学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及时了解学生诉求,重点关注家庭困难学生、患病学生等特殊群体。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和重大网络舆情,要及时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七、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持续加大疫苗接种的宣传引导,讲清加快接种的意义和接种加强剂次的必要性,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
沈阳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