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学校省一流学科教育学建设和发展,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辽财教〔2020〕3号)有关要求,按照《沈阳师范大学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沈师大校〔2020〕72号),现开展2021年沈阳师范大学省一流学科教育学建设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为学校辽宁省一流学科教育学及下设学科方向,主要涉及教育学部、教育科学学院、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教育技术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院、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辽宁电化教育馆等相关单位。
二、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五个类别,具体细目详见《2021年沈阳师范大学省一流学科教育学建设项目遴选申报指南目录》(附件4)。
三、建设周期
申报项目从项目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开始启动,建设周期为2年。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需根据《沈阳师范大学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沈师大校〔2020〕72号)中“建设任务”确定的项目预期建设目标,每个项目的预期目标至少包含一项标志性成果,标志性成果具体可参照《2021年沈阳师范大学省一流学科教育学建设项目遴选申报指南目录》(附件4)。
2.支持已有研究基础或已经取得进展的建设项目,鼓励以教育学科为主体联合其他学科申报跨学科的建设项目,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推动学科群建设。
3.相同或相近的建设内容已经被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资助过的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4.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辽宁省“双一流”建设项目申报书》《辽宁省“双一流”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分类汇总,并于2021年6月18日下班前报送研究生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上述材料,均需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丹 电话:024-86592968
邮 箱:snufzghxk2019@163.com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沈师大校〔2020〕72号)
附件2.《辽宁省“双一流”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3.《辽宁省“双一流”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2021年沈阳师范大学省一流学科教育学建设项目遴选申报指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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