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劳动节小长假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提醒广大师生员工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各单位要按照《沈阳师范大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方案》(沈师大委〔2021〕10号)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春季防火消防检查工作,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落实,逐级落实安全责任人,在自检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风险点和安全隐患部位,假期必须安排人员死看死守,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加强以防疫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假期自觉遵纪守法。
三、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在放假时将门窗锁好,假期期间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单位主管领导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每天都要有教师值班监督,负责安全工作,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要确保实验室的水、电、气、化学、生物、网络等的安全使用,并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节日期间,生活区要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强化值班值宿,加大对公寓楼内的巡查和人员出入的管理力度,确保公寓安全。餐饮单位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假期出入楼门、校门人员、车辆的查验、登记工作。
六、假期期间,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做到少流动、少聚集,做好个人防护。校内施工、会议、讲座等各项活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事宜,并到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备案。
七、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假期期间的值班工作,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向部门领导、校园安全与管理处汇报。
校园内遇有异常情况,可随时拨打校园“110”,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86593366。
校外遇到异常情况,可随时拨打110、120、122等求助电话。
校园安全与管理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