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管控措施的通知
发布人:计算机与数学  发布时间:2020-09-13   浏览次数:10

目前,沈阳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更好的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201231日零时起至学生放假离校,实施校园管控措施如下:

一、恢复“一门出入制”

将学校东门、博物馆行人通道封闭,校园只保留正门机动车道和行人通道,所有人员均凭证件出入校园。

二、加强人员管控

1.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非必要不出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出校须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报告,由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离校出门单和住校生入门单,加盖学生管理部门公章。走读学生一律在线注册校园电子通行证出入校园。

负责单位:学生处、研究生处、国际教育学院

2.对教职工的要求

教职工应执行“两点一线”制,即只能往返学校与住所,不得参加聚会,不得前往大型公共场所,不得前往沈阳市中、高风险区,原则上不得离沈,如因极特殊原因确需离沈,需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分管联系点校领导审批,并提供离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报人事处备案。教职工出入校园须现场扫描校园电子通行证二维码。

负责单位:人事处

3.对生活区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的要求

各生活区要加强对本区域人员的管控工作,对学生公寓、食堂、商超、保洁、安保等工作人员,实行每天上下午各报一次体温、每天报行程轨迹并做好相关监测记录,留存查看。不得参加聚会,不得前往大型公共场所,不得前往沈阳市中、高风险区,不得离沈!生活区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出入校园须现场扫描校园电子通行证二维码。

负责单位:后勤工作处

4.对外来人员的管控

学生在校期间,外来人员一律禁止入校,确有特殊需要的,邀请单位写明进校事由,核验行程码、“辽事通健康码”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邀请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并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

负责单位:党政办公室

三、违纪行为和处分

1.对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教职工,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纪律处分。

2.对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学生,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3.对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生活区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可责成生活区扣罚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沈阳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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