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校级第八批教学改革立项及往期教改延期项目予以结题验收。教学改革立项的结题验收工作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成果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希望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各项目建设组负责人,并认真组织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方式及要求:
学校将依据教学改革立项的层次类别进行不同方式的结题验收。
校级重大攻关项目:采取结题报告及项目支撑材料评审的方式,由学校组织验收。
校级重点建设项目、一般项目:由所在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并将结题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报送材料
1.重大攻关项目需报送:
(1)填写《沈阳师范大学重大攻关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鉴定书》,要求鉴定专家不少于3人,其中专家组组长必须是外校专家,并请详细填写鉴定意见。报送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2)结题报告,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3)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以上材料以项目为单位装入一个档案袋中。
2.重点建设项目、一般项目需报送:
学院(部)填写《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备案表》,报送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部)按项目类别报送以上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
三、其他说明
(一)不合格情况
结题验收专家组认定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及结题材料无故不能按时提交的项目,将被列为不合格项目。对于结题验收不合格项目,学校将对其单位及负责人予以全校通报,其项目建设负责人二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校级教学改革立项。
(二)证书信息
证书信息将以《关于沈阳师范大学第八批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评审结果的通报》中发布的信息为准,如有变更,请提交“信息更改说明书”,报送时间截止于12月17日。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冰
联系电话:86592975
教务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