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材征订工作,保证教材及时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范围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必修课程所需选用的教材。
二、教材选用要求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教材管理办法(修订)》(沈师大校[2020]197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教材征订程序
1.选用。各教学单位根据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教学计划填写《沈阳师范大学教材选用表》,各教学单位存档备查;自编教材填写《沈阳师范大学自编教材(讲义)选用审批表》,上报学校教材建设与审定委员会审批。
2.结果公示。各教学单位将教材选用表汇总并在教学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建设与审定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3.登录系统填报教材信息。教材选用信息登录教材系统(使用说明附后)填报,填报完成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教材征订表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4.时间要求。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12月28日前上报《沈阳师范大学自编教材(讲义)选用审批表》,2020年12月30日前上报各教学单位教材征订表纸质版。
5.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张海龙,电话:86593389。
6.教材书目查询请登陆《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网址为:http://www.jiaocaichina.com/。
附件:(略)
1.沈阳师范大学教材管理办法(修订)
2.沈阳师范大学教材选用表
3.沈阳师范大学自编教材(讲义)选用审批表
4.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及对应课程
5.教材系统程序及说明
教务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