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计算机与数学  发布时间:2022-06-20   浏览次数:10

关于学校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2〕37号)和沈北新区防指《关于加强驻区高校、中职学校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当前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将学校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安排
    1.暑假之前(6月23日至7月15日),学校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各单位、各部门实行弹性工作模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推进。
    2.暑假期间(7月16日至8月26日),学校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部署的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有序安排好假期工作。
    
二、主要防控措施 
    
(一)出入校园审批管理
    1.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凭电子通行证入校。由校园安全与管理处负责将每天入校人员名单报党政办公室、人事处备案。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填报教育厅“日报表”统计表。由后勤集团负责统计暑假前和暑假期间在校食堂用餐人数。
    2.学校外聘的保洁、保安和生活区工作人员由后勤工作处、后勤集团、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分别负责通过邀约系统审批入校,入校人员名单报党政办公室和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备案。
    3.临时入校维修、施工人员由邀约单位(部门)通过邀约系统办理临时电子通行证审批入校,入校人员名单报党政办公室和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备案。
    4.本校学生没有接到学校正式通知,一律不准入校。确需入校的由学工部门审批,报党政办公室和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备案。
    5.各生活区业主没有接到学校正式通知,一律不准入校。确需入校的由后勤工作处审批,报党政办公室和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备案。
    6.所有人员入校前14天内须无沈阳以外地区旅居史,按照“谁主管、谁邀请、谁负责”原则,由所属管理部门严格核查。入校时佩戴口罩,从正门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身份核验,健康码、行程卡绿码核查和测温入校。
    
(二)进校物资等管理
    1.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进校的生活物资、快递等物资须经全面消杀、静置后方可使用。
    2.有关快递包裹防疫管理、防疫物资储备、校园环境消杀、校园活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疫情防控工作仍按校园封闭式管理期间的要求执行。
    
(三)师生员工出行管理
    1.全体教职员工坚持非必要不离沈,离(返)沈向所在单位(部门)请假销假,报人事处备案,并及时按属地要求向所在社区报备。
    2.离沈出行的学校中层干部须经本单位联系点领导批准,并向人事处备案。
    3.后勤工作处和后勤集团临时聘用人员及生活区人员离沈出行须经后勤工作处审批并备案。
    4.学生流动须严格按照学生处、研究生院及国际教育学院有关要求履行程序。
    
(四)值班值守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统筹做好暑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值班值守人员,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持续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和师生员工日常管理等工作,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在校的保安、保洁、快递和食堂等工作人员作为重点人群管理,每日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在校内维修、施工人员作为重点人群管理,由邀约单位(部门)做好其入校前的14天行程轨迹流调等工作并建立信息台账。人数超过 50(含)人的,须经党政办公室向属地疫情防控管理部门进行报备。
    3.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师生员工支持和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加强师生员工自媒体上发布信息管理,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沈阳师范大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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